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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度退費提醒與程序說明

發佈日期:2022-09-12


111年度全國夏季學院學分費退費,符合下列 a、b、d退款資格且已申請退費,提供齊全資料者,已於9月初陸續收到退款,並發送通知信到同學信箱,未來有相關訊息,也會和往年一樣在FBIG發文提醒,歡迎同學追蹤我們,獲得最新消息!

另有一部分同學因提供的帳戶資訊不全,導致無法進行退款,夏季學院近期已發信提醒,若您有申請學分費退費,請留意您的信箱,有收到提醒信者,請盡速回覆正確資訊,方可為您辦理退費。

符合c項退款資格者,請於111年9月30日前於夏季學院系統申請(繳費與退費>清寒低收入戶退費申請),夏季學院將於111年10月初開始辦理退費程序。

 

【符合退款資格者】

a. 課程停開:課程因故未能開班上課者。

b. 退選:111年6月26日前於全國夏季學院線上系統完成線上退選課程者。

c. 擁有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清寒證明,且修課成績及格者,請於課程結束1個月內至夏季學院線上系統申請退費補助,並於系統上傳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核,申請截止日為111年9月30日。

d. 溢繳費用:繳費不足未成功報名、逾繳、溢繳等。

 

【退費程序說明】

學分費退費採兩階段進行,符合a、b、d退費資格者於申請截止日111年7月31日後,立即啟動退款作業;符合c退費資格者,於申請截止日111年9月30日後,統一辦理退款作業

退款程序:對帳(核對系統帳務,無誤後,辦理經費轉入計畫代號)→整理退款名單、檢核退款帳戶→寫退費簽文→申請退款→出納匯款。

此為統一退款,作業時程較長,還請見諒。

 

*備註:請同學密切注意信箱,若未提供完整之匯款帳號(11-14碼),將收到提醒通知信!

1. 退費需提供選課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帳號進行匯款作業,無法受理其他方式退費,退費申請步驟請參閱 學生操作手冊 05繳費與退費作業

2. 退費為全額退費,敬請提供選課學生本人之郵局、華南銀行或玉山銀行之帳戶;若無上列帳戶者,請提供本人其他銀行帳戶資料(包括分行名稱、代碼),且需自行吸收他行匯款手續費用(約30元,依各金融機構規定)。